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招标公告

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2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19破申23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爱高电业(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高东莞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2月27日作出(2023)粤19破179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爱高东莞公司管理人(以下统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爱高东莞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爱高电业(东莞)有限公司由来料加工企业东莞厚街爱高电子总厂(已注销)转型而来,由(香港)爱高电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于2013年05月22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万港元,由(香港)爱高电业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元,占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068*******

法定代表人:陈为其;

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爱高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制品、自行车、插头、控制线。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电子产品新技术(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生产和销售热饮料自动冲泡机、热饮料加工冲泡机,并开展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涉限、涉证及涉及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从事热饮料自动冲泡机、热饮料加工冲泡机、配套使用的咖啡豆、咖啡胶囊、朱古力粉、奶粉等各种饮料原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生产和销售电话机、手机等各种通讯制品及零配件(手机须经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办理入网许可证后方可内销,涉限、涉证及涉及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从事非自有物业(厂房)出租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公司的财产情况

1、存放于东莞市厚街惠民路1号商业广场C座709单元内的一批原材料。

2、管理人在后续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发现爱高东莞公司的其他财产。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3、与爱高东莞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对爱高东莞公司的一批原材料,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在管理人通知评估机构启动本项资产的评估程序后3日内签订相应的委托评估合同,在签订委托评估合同之日起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2、在标的物变现前,若管理人需要变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等而再次就同一标的物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需按管理人需要出具再次评估报告,不得要求增加评估服务费。

3、评估机构应合理评估专业胜任能力,委派具有破产评估经验的评估团队进行评估工作,评估机构无故逾期超过10日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评估费用。

4、评估现场勘查需进行录像,并制作视频提交给管理人。

5、如管理人在后续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发现需要评估的财产,参照上述(1)执行。

6、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马上组织评估人员进行评估,资料清单以现场勘察为准,评估机构不得以委托方提供资料不齐为由,而拒绝进行评估。

五、费用说明

本案评估费用由管理人与中签的专业机构协商确定,但最高收费不超过以评估值与处置成交价孰低者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算所得费用的90%。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函证费、快递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报价的评估费用之内。

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委托专业机构产生的费用在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支付。若单项资产资料缺失导致评估机构无法出具评估报告的,不予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评估机构需书面说明无法评估的事由。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4年4月12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8号中盛大厦10楼

联系人:郑小姐 134*****149

特此公告。

爱高电业(东莞)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摇珠选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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