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第二集贸市场泵站清池项目招标文件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第二集贸市场泵站清池项目招标文件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第二集贸市场泵站清池项目采购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第二集贸市场泵站清池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陆仟元(*****.00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为满足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提砂工艺及城区第二集贸市场泵站的正常运行,需采购对公司本部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第二集贸市场泵站的清池服务。
四、项目概况:
对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池面积约125平米)及城区第二集贸市场泵站(约4平米污水池)进行清池,(第二集贸市场泵站清池包含对该泵站潜污泵导杆进行加长改造,以满足潜污泵正常起吊,改造所产生的材料、人工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中)
以上为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准确了解项目信息制定清池实施方案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勘察现场,并以勘查的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后期清池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服务标准或要求招标人增加服务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质量及服务要求:
6.1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作业标准,并且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的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有关安全作业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
6.2 中标人施工时必须遵守招标人的厂纪厂规,自身劳保用品穿戴整齐,严格遵守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妥善保管自己的作业设备。
6.3 中标人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制定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6.4中标人需施工作业前组织对施工区域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有效识别,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实施实施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6.5此项目为有限空间作业,中标人需提供作业工具设备、安全装备及应急处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气体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安全绳、安全帽、手套、梯子等;
6.6在施工前由中标人自行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培训并取得中标人单位颁发的有限空间作业资格证方可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7中标人承包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第二集贸市场泵站两处的清池服务,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一切风险系数的全面承包方式。
6.8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若对招标人的设备造成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以及对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如给招标人环境造成破坏,中标人应当无条件恢复原状。
6.9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代表中标人清池工作完成。
七、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7.1 报价单(盖公章)
7.2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7.3 投标申明函
7.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承诺书
7.5作业人员健康情况承诺书
7.6其它证明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4月15日14点以前,将1、报价单(单独密封);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承诺书、作业人员健康情况承诺书等密封送至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三楼东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5日14点。
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三楼东会议室。
九、中标方式:
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中标。
十、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0元整(现金)带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根据招投标实际情况予以退还(无息)。
11.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无息退还。
十二、履约保证金:
11.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11.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签收后30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1.3中标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任务,通过招标人考核并提交合同约定的资料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付款方式:中标人在清池服务工作完成后,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后十五天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款。
十四、招标文件的询问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4年4月10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4年4月12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4月10日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4、招标人可能在2024年4月12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666号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513-******** |
标签: 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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