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24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毛发违法添加物残留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张掖市2024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毛发违法添加物残留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向全社会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张掖市2024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毛发违法添加物残留监测服务”的公开招标。
一、公开竞价编号:ZYXMSYK******
二、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张掖市2024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毛发违法添加物残留监测服务,监测范围包括张掖市全域,抽样环节以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暂养池、屠宰场等为主。要在小散户、产地运输车以及已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等环节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
抽检种类为畜禽产品、水产品(猪肉、牛肉、羊肉共60%,猪肝、鸡肉、鸡蛋25%,水产品约10%)和动物毛发养殖环节专项抽检(牛、羊毛发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检测数量的5%),其中应包含“三品一标”产品。
2024年我局安排检测资金20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抽检总量应不少于320批次(其中动物毛发不少于20批次),全年开展抽检次数不少3次,每次抽检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服务价格为所有抽检样品种类所需要的一揽子报价,包括人员采样(往返路途车船费及期间食宿费、保险费)、样品购买费、检测、不合格样品复检、样品包装、装卸、转运、邮寄、处理及产品售后服务等相关所有税费。具体检测项目和参数如下:
(一)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监测项目 | 样品种类 | 检测依据 |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猪肝 牛肉 羊肉 | 《农业农村部1025号公告-18-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嘧啶(SD)、磺胺甲噁唑(SMZ)、磺胺喹噁啉(SQ) | 猪肉 |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参见农业农村部农质发〔2014〕5号文件附录)。 畜禽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达氟沙星仅鸡蛋检测) | 鸡肉 |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农村部1025号公告-14-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法》(GB/T*****-2007)。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禽蛋 (鸡蛋、鹌鹑蛋) |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法》(GB/T*****-2007) 《鸡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农村部781号公告-6-2006)。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
禁用药物 金刚烷胺 | 动物源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5-2019) | |
产蛋期禁用药物 酰胺醇类(氟苯尼考) | 禽蛋和禽肉中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
激素类(睾酮、黄体酮、群勃龙、勃地龙、诺龙、司坦唑醇、丙酸睾酮) | 由检测机构结合相应行业标准进行检测。 |
(二)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2014)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批次 |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第一批 | 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氯霉素。 | 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按GB/T *****-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第一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氯霉素: GB/T*****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GB *****.16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第二批 | 磺胺类(包括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多辛、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和氟喹诺酮类(包括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药物残留。 | 磺胺类:按农业农村部958号公告-12-2007《水产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测定液相色谱法》和农业农村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嗜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氟喹诺酮类:按农业农村部783号公告-2-2006《水产品中氟诺沙星、盐酸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或农业农村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
第三批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 SEM、味喃妥因代谢物 AHD)和氟喹诺酮类(包括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药物残留。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按农业农村部783号公告-1-2006《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氟喹诺酮类:按农业农村部783号公告-2-2006《水产品中氟诺沙星、盐酸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或农业农村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
(三)动物毛发专项监测
1.抽样方法。抽样参照《动物毛发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 乙醇胺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600 号)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牛和羊的毛发中4种违法添加物(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乙醇胺A(克伦巴胺))残留的监测。
动物毛发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监测项目 | 样品种类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
违法添加物残留监测 | 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乙醇胺A(克伦巴胺)) | 张掖肉牛牛毛 (背部) | 动物毛发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乙醇胺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600 号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检测服务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承诺并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单位;
4.投标人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CMA和CATL),且证书合法有效。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必须全部通过CMA和CATL认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方便审核可对相应检测项目适当标注)。
5.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查询);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
9.竞价人参与竞价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其自理。
四、招标相关事宜
1.招标方式:采取竞价的方式。各服务商根据“张掖市2024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毛发“瘦肉精”监测服务”的要求,就总监测批次进行报价(暗报:由各服务商现场向招标组分别提交每轮次最高监测批次数,需盖章),不限报价轮次,最低价(最高监测批次数)中标。
根据前期调研服务商提供的报价,现场竞价起报数(由最后报名的服务商首先报价),以合格服务商提交的竞价文件中“竞价表”中的最高检测(样份)数为现场报价的基数(应不低于320批次/年)进行第一轮竞价,现场每轮报价最高的检测数,做为下一轮报价的起报数,每次加价不少于2批次,以此类推。其间,如服务商不响应、弃权或竞报数低于起报数,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数量最高的服务商中标,招标总价为一揽子价格,包括样品费、检测费、不合格样品复检费、样品邮寄、运输、保障、税款等以及相关检测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
现场招标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与中标供应商需签订中标确认通知书和服务协议。
2.招标总价:20万元(省级专项经费15万元,市级专项经费5万元)
3.响应单位:本次招标响应单位必须为3家以上(含3家),响应单位低于3家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4.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2024年4月3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4月7日18时00分止,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在张掖市畜牧兽医局网页下载。
5.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8时00分,以投标人发送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发送投标文件时间即为报名登记的时间。报告登记的同时,竞价人应将竞价相关文件(PDF格式)通过微信、钉钉、传真等方式传张掖市畜牧兽医局。无竞价相关文件的,不能参加竞价。
6.招标地点: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61号)4楼会议室,响应单位竞标顺序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次序倒序确定,即最后报名的单位在竞价时首先报价,依次类推。
7.招标时间:2023年4月9日9:3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竞价保证金:为优化营商环境,本次参加招标的服务商不需交纳承诺保证金。但中标后,不履行检测责任任务的服务商,将列入信用黑名单,由招标单位并将其失信情况向张掖市信用建设管理部门(市发改委)出具告知函,今后不得参加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宜
本公告相关内容解释权归张掖市畜牧兽医局。
六、联系人:朱琳祥 联系电话:0936-*******
传 真:0936-*******
联系邮箱:zhulx8488@163.com
张掖市畜牧兽医局
2024年4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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