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 | 项目名称 |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01001 | 标段名称 |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田家炳中学建设的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3〕15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县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睢宁县睢城街道八一西路。 3.2工程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学楼:6500平方米,宿舍楼6500平方米,均为5层框架结构,另建室外硬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约6750万元,监理费约70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一)施工阶段 中标后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设计优化、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决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 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 (二)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不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中备案。 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12839*****0027 电话:051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无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3 日至2024年 4 月 26 日。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 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9.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10.1投标人投标报价 59分 10.2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10.3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5分 10.4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10.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3.招标人:徐州市田家炳中学 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赞 电话:158*****146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楼17层 联系人:于斌斌 电话:158*****036 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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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田家炳中学建设的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3〕15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县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睢宁县睢城街道八一西路。 3.2工程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学楼:6500平方米,宿舍楼6500平方米,均为5层框架结构,另建室外硬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约6750万元,监理费约70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一)施工阶段 中标后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设计优化、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决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 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 (二)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不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中备案。 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12839*****0027 电话:051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无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3 日至2024年 4 月 26 日。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 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9.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10.1投标人投标报价 59分 10.2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10.3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5分 10.4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10.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3.招标人:徐州市田家炳中学 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赞 电话:158*****146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楼17层 联系人:于斌斌 电话:158*****036 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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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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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田家炳中学建设的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3〕15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县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睢宁县睢城街道八一西路。 3.2工程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学楼:6500平方米,宿舍楼6500平方米,均为5层框架结构,另建室外硬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约6750万元,监理费约70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一)施工阶段 中标后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设计优化、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决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 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 (二)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不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中备案。 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12839*****0027 电话:051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无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3 日至2024年 4 月 26 日。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 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9.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10.1投标人投标报价 59分 10.2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10.3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5分 10.4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10.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3.招标人:徐州市田家炳中学 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赞 电话:158*****146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楼17层 联系人:于斌斌 电话:158*****036 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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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田家炳中学建设的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3〕15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县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睢宁县睢城街道八一西路。 3.2工程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学楼:6500平方米,宿舍楼6500平方米,均为5层框架结构,另建室外硬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约6750万元,监理费约70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市田家炳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一)施工阶段 中标后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设计优化、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决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 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 (二)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不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中备案。 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12839*****0027 电话:051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无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3 日至2024年 4 月 26 日。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 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9.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10.1投标人投标报价 59分 10.2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10.3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5分 10.4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10.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3.招标人:徐州市田家炳中学 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赞 电话:158*****146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246号文峰大厦南楼17层 联系人:于斌斌 电话:158*****036 江苏富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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