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足大竹象诱捕器招标公告
长足大竹象诱捕器招标公告
2016-05-20 10:30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长足大竹象诱捕器,项目预算257290.8元。
一、采购内容:
采购品种、数量及规格要求:品种为大型长足大竹象诱捕器,数量2708个;并配套引诱剂2708瓶和LED灯2708只。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产品为采用塑料网结构,规格为700×400cm,网线直径0.1-0.15mm,网孔边长1-3cm,孔径2-4cm,成虫逃逸率低于10%。并配套提供长足大竹象专用引诱剂和LED灯,引诱剂为苯甲醛等环境中自然存在的物质组成,并对长足大竹象成虫有显著的引诱作用。每个诱捕器配套引诱剂不低于60ml,塑料瓶包装,有效期60天以上,经试验证明防治效果在60%以上。
2、采购产品为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
3、供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完,地点为实施防治项目的新凡乡和大楠镇相关村社。
4、最高限价:总金额不超过25.72908万元,价格(含运费、培训指导费)不高于95元/套(含配套引诱剂和LED灯),且不高于该产品市场零售价。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乐山市山谷风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安谷镇安谷村8社。
三、原因:
1、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货物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3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666号 邮编:614500
采购单位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436 传真:********247
财政部门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529 传真:********171
财政部门地址:乐山市沐川县滨河南路12号 邮编:614500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沐川县林业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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