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口镇场口阳光家园49号201室租赁权拍租第1次重招
场口镇场口阳光家园49号201室租赁权拍租第1次重招
项目编号 | NCCQ202*****000***** | ||
交易项目名称 | 场口镇场口阳光家园49号201室租赁权拍租(第1次重招)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场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04 08:3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4-11 09:30 |
标的名称 | 场口镇场口阳光家园49号201室租赁权拍租 | ||
租赁年限(年) | 10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858.68 |
起拍价(元/年) | 197,450 | 保证金(元) | 197,45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4-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一、标的具体名称:场口镇场口阳光家园49号201室使用权拍卖;二、标的基本情况介绍:位于富阳区场口镇场口阳光家园49号201室,建筑面积_858.68平方米(以测绘图为准),位于地面一楼,交通便利。三、交易类型:拍租;四、 特殊情况说明:经营项目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须符合环保、卫生和消防安全等各项要求,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噪声及危险物品等行业。五、拍租期限:租期为十年起拍。六、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门前三包费、及其他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规费等费用均由竟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七、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租赁合同》,需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和履约保证金,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者逾期不支付租金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装修装饰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及产权人同意。九、不得转租,否则产权人有权利收回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违约责任。十、该标的物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场口镇阳光家园49号201室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场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陈妲红 | ||
联系电话 | 188*****471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包健军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人民政府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账户:201*****691**********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未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2.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后,提供合同副本至场口镇人民政府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二楼招标办办理退还手续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标签: 阳光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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