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阳县2024年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阳县2024年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家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老年健康与医养
结合服务项目,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卫办老龄发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度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项目实施主体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护人员。
三、项目内容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2次医养结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6个方面。
四、项目要求
(一)统筹开展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与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有机衔接,以满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原则,统筹提供服务频次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老年人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二)稳步开展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高龄(80岁及以上)、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对于完成当年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并通过体检报告解读等方式获得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和营养改善指导的老年人,视作完成一次医养结合服务;另一次医养结合服务应视老年人情况上门提供或结合门诊就诊、下村(社区)巡回服务时提供,原则上两次服务间隔3个月以上。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数据统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记录表(附件3)及时录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定期向省级平台传输电子健康档案。加强数据统计,按照《全国老年健康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及时、如实填报《老年健康服务年报表》。
五、项目经费
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纳入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其中医养结合服务实行按标化工作当量法经考核后进行购买。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标化工作当量参照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获得的经费,统一作为业务收入管理,统筹用于人员经费等卫生支出。
六、项目考核指标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
指标属性:数量指标。
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接受医养结合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占辖区内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测算公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接受两次医养结合服务的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100%。
(二)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高龄(8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重点,确保如期完成计划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同,对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和指导落实。
(二)加强宣传保障。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内老年人参加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筛查工作,深入社区、家庭,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三)加强资金保障。该项目纳入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按照《浙江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22年)》执行。
(四)加强绩效考核。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纳入绩效评价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
附件:
1.浙江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22年)
2.2024年平阳县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任务分配表
3.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记录表
4.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录入指南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浙江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22年)
类别 | 项目 | 当量补助水平 | 说明 | 服务对象人均补助经费(元) |
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 | 血压测量 | 2元/人次 | 每年2次。 对于完成当年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并获得了康复指导、保健咨询和营养改善指导的老年人,视作完成一次医养结合服务,另一次医养结合服务应视老年人情况上门提供或结合门诊就诊、下村(社区)巡回服务时提供。 | 40.00 (标准工作当量X4) |
末梢血血糖检测 | 8元/人次 | |||
保健咨询 | 2.5元/人次 | |||
康复指导 | 2.5元/人次 | |||
护理技能指导 | 2.5元/人次 | |||
营养改善指导 | 2.5元/人次 |
附件2 2024年平阳县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任务分配表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医养结合服务任务数 | 机构名称 | (新)65岁以上人口数 | 医养结合服务任务数 |
1 | 昆阳镇 | 8680 | 昆阳镇卫生院 | 8680 | |
2 | 鳌江镇 | 鳌江镇卫生院 | |||
3 | 鳌江镇梅溪卫生院 | 2027 | 920 | ||
4 | 鳌江镇梅源卫生院 | 1594 | 720 | ||
5 | 鳌江镇钱仓卫生院 | 2667 | 1200 | ||
6 | 麻步镇 | 3020 | 麻步中心卫生院 | 6705 | 3020 |
7 | 萧江镇 | 4380 | 萧江中心卫生院 | 9725 | 4380 |
8 | 腾蛟镇 | 3900 | 腾蛟中心卫生院 | 8653 | 3900 |
9 | 水头镇 | 7900 | 水头镇卫生院 | 5100 | |
10 | 水头镇鹤溪卫生院 | 3265 | 1470 | ||
11 | 水头镇南湖卫生院 | 2469 | 1110 | ||
12 | 水头镇朝阳卫生院 | 479 | 220 | ||
13 | 凤卧镇 | 960 | 凤卧镇卫生院 | 2133 | 960 |
14 | 山门镇 | 2080 | 山门中心卫生院 | 4610 | 2080 |
15 | 怀溪镇 | 1340 | 怀溪镇卫生院 | 2978 | 1340 |
16 | 南雁镇 | 1270 | 南雁镇卫生院 | 2814 | 1270 |
17 | 顺溪镇 | 970 | 顺溪中心卫生院 | 2144 | 970 |
18 | 青街畲族乡 | 500 | 青街畲族乡卫生院 | 1107 | 500 |
19 | 闹村乡 | 1220 | 闹村乡卫生院 | 2716 | 1220 |
20 | 万全镇 | 4120 | 万全镇卫生院 | 9150 | 4120 |
21 | 海西镇 | 1880 | 海西镇卫生院 | 4165 | 1880 |
22 | 南麂镇 | 40 | 南麂镇卫生院 | 96 | 40 |
合计 |
附件3
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记录表
姓名: 性别: 村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记录(次) |
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 | 血压测量 | 左侧 / mmHg |
右侧 / mmHg | ||
末梢血血糖检测 | 末梢血血糖检测: mmo1/L | |
保健咨询 | 1、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 ) | |
2、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 ) | ||
3、防跌倒指导 ( ) | ||
4、其他: ( ) | ||
营养改善指导 | 1、膳食指导 ( ) | |
2、食品安全知识 ( ) | ||
3、其他: ( ) | ||
康复指导 | 1、神经功能康复指导 ( ) | |
2、骨关节功能康复指导 ( ) | ||
3、心肺功能康复指导 ( ) | ||
4、慢病康复指导 ( ) | ||
5、其他: ( ) | ||
备注:至少完成1项指导 | ||
护理技能指导(适用有护理需求老年人) | 1、日常生活照护指导 ( ) | |
2、管道及造瘘口日常维护指导 ( ) | ||
3、压疮护理指导 ( ) | ||
4、其他: ( ) | ||
被指导人签字(手印) |
服务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该服务表单用于记录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情况;
2、服务表单内容已加入温州市健康档案系统。
附件4
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录入指南
第1步:
第2步:
第3步
第4步: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医养结合指导信息
最后记得保存,保存完毕,会出现一个记录。
标签: 健康与医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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