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瓦窑镇道路交通隐患点整治项目(下麦庄、安乐、磨房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瓦窑镇道路交通隐患点整治项目下麦庄、安乐、磨房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瓦窑镇道路交通隐患点整治项目(下麦庄、安乐、磨房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瓦窑镇道路交通隐患点整治项目(下麦庄、安乐、磨房村)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4月17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13号。

2.项目名称:瓦窑镇道路交通隐患点整治项目(下麦庄、安乐、磨房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5.125843万元。

5.项目需求:瓦窑镇道路交通隐患点整治项目(下麦庄、安乐、磨房村),包含新建挡墙及路面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6.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

(四)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人员配备要求:按《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中小型工程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专职),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职)、质量员1人(专职),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以上人员应是磋商申请人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47日至2024411日(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认:请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提交到代理机构或将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参与(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磋商申请人。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可网络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至现场报名。

5.采购文件售价:4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4月17日1500分。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刻录的盖章后的响应文件PDF版(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4月17日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及磋商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联系人:王女士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磋商申请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交纳,以免耽误竞标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瓦窑街1号

联系方式:0875-2863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保山市东升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邮     箱:bs66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75-286386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875-22079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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