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安镇管埭村2016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泗安镇管埭村2016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泗安镇管埭村2016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泗安镇管埭村2016河道清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泗安镇管埭村经济合作社,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泗安镇管埭村内,项目主要包括:管埭村16条河道和38座池塘的清淤,河道清淤长度19505m,清淤土方量约140199m3,池塘清淤面积约145691㎡,清淤土方量约72845 m3。

2.2 招标范围:管埭村16条河道和38座池塘的清淤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标及施工图设计(电子版)。

2.3 本标段工程投资约157万元,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7 日17时_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时缴纳。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时缴纳。

4.2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持单位介绍信、会员单位持打印“查看支付情况”页面凭证(非会员单位持招标文件网上支付信息页面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5月27日17时_00_分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现场确认并拍照留档,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5.3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的交易席位费。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温馨提示

7.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2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3 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泗安镇管埭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管埭村 地 址:长兴县万宏单身公寓1-2-414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8*****695 电话: ****-*******

2016年5月20日

标签: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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