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公开征集申报实施主体的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公开征集申报实施主体的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4年

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

公开征集申报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4号)和《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指南》精神,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生产能力,为促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我县拟申报该项目,现公开征集项目实施主体。

一、报名条件:

1、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合法注册独立经营的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

2、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新建或改造设施需用于种植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

3、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4、报名实施主体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项目建设预算等申报所需资料。

二、报名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717室或电话联系报名。

联系人:孙奎仓,联系电话: 137*****543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4月12日每天8:30-12:00,13:30-17:30。超过此时间自动放弃报名。

请有实施积极性且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踊跃报名参加,报名结束后按报名主体进行申报,省厅批复此项目资金,不再另行遴选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按省厅批复的实施主体自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该项目,望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经营组织重视并按时报名。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标签: 蔬菜 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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