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
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ZY-2024-2-J00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
(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
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要求:1.处理后水质标准:处理出水执行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排放要求相关要求。二、废水处理工艺:本项目采用"生物接
触氧化工艺 +酸碱中和调节 +沉淀+强化消毒"工艺进行污水处理。三、处理设施单元说明:
1.调节池 2.酸碱中和系统 3.沉淀池 4.消毒池 5.电气与自动控制四、污水处理池主要维护内
容:1. 格栅池 2. 调节池 3. 接触氧化池 4. 沉淀池 5. 消毒池 6. 设备间(风机房)7. 污泥
池以上维修内容具体施工工程量均以现场实际施工确认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
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
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6、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完成的类似
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
7、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完成
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8、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
人员信息。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的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
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
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
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合格后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 515 室标书送达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开标厅
七、其他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
项目(二次)已由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批
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
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污水处理
站改造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XJTZY-2024-2-J0005
2.3、招标控制价:42.049639 万元(含暂列金:20000 元)
2.4、工程概况:
一、要求:
1.处理后水质标准:处理出水执行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
处理标准排放要求相关要求。
2.废水经处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处理水量:20T/D(按每天工作 8 小时计)。
二、废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 +酸碱中和调节 +沉淀+强化消毒"工艺进行污水处理。
三、处理设施单元说明:
1.调节池
2.酸碱中和系统
3.沉淀池
4.消毒池
5.电气与自动控制
四、污水处理池主要维护内容:
1. 格栅池
2. 调节池
3. 接触氧化池
4. 沉淀池
5. 消毒池
6. 设备间(风机房)
7. 污泥池
以上维修内容具体施工工程量均以现场实际施工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业主提供的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站项目改造方
案(包括:1、构筑物清淤及池内壁清洗;2、原报损设备,工艺管线、电气(含池内)拆除;3、
各构筑物实体修复及防腐。4、新设备电气、工艺管线购置与安装,增设电器自动控制;5、
临建设备间改造及地坪恢复;6、提供 6 个月的运行维护保养、试运营一方需要和发包人签
订试运营期间的清淤协议(含一次清淤工作);7、工程竣工合格后提供完整竣工图及工艺说
明;根据各工艺池有效池容,进行工艺调整,在保障处理水完全满足《国家医疗机构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排放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日处理规模。)、工程量
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24 年 04 月 22 日
竣工日期:2024 年 06 月 05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
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完成的类
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
3.7、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完
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
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8、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
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和人员信息。
3.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03 日起至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0:00 止,在新
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文件获取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注册建造师证;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的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
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
验收报告,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两套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合格后复印件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 515 室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 82 号
联系人:叶尔盼、张芬芬
联系电话: 17609076862、0991-46135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金昊•浙商大厦商业综合体 4 幢 11 层
联系人:韩月
联系电话:1336477214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 82 号
联 系 人:叶尔盼、张芬芬
电 话:17609076862、0991-4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金昊•浙商大厦商业综合体 4 幢 11
层
联 系 人: 韩月
电 话: 13364772140
电子邮件: 3607437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