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项目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霍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项目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霍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22.07万元,增长8.2%,增长原因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514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1.“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城乡医疗救助是我县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对城乡居民中的困难群体在资助参保、住院和门诊救助等方面,发挥兜底保障功能,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2)立项依据。皖政办[2022]6号、皖医保发[2021]8号文、六政办秘[2022]117号、六医保发[2021]1号、六医保秘[2023]59号等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城乡居民中困难群体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参保补助,住院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预算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其中:县财政*****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0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11万元。
(7)绩效目标。确保全县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得保障,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确保不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医疗保障专项业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局机关各项经费支出,确保机关工作有序平稳运行,以达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2)立项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实施主体。霍邱县医疗保障局。
(4) 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保障机关运行基本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万元。
(7)绩效目标。足额保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3.“居民医保业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居民医保业务费。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霍政办〔2012〕86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办〔2012〕71号)
(3)实施主体。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对本县境内的医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异地交叉稽查、突击检查以及打击欺诈骗保等,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医保事业健康平稳运行。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50万元。
(7)绩效目标。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医保业务健康平稳运行,巩固脱贫成果,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4.“离休人员医疗费”项目。
(1)项目概述。离休人员大多年龄偏大,体弱多病,人均*****元的离休医疗统筹金不够离休人员医药费支出,造成对医疗机构欠费。
(2)立项依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该项目解决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金欠费,缓解医院资金压力,保障离休人员正常就医。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0万元。
(7)绩效目标。缓解医院资金压力,保障离休人员正常就医。
5.“特困企业和特困单位离休人员基本医疗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一部分特困企业和特困单位现在已经解体,无法承担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为解决这些单位离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县政府决定由县财政承担。
(2)立项依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该项目解决特困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统筹金,保障他们看病就医有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3万元。
(7)绩效目标。有效解决特困单位离休人员看病就医问题,确保他们就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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