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专业
所在学院 | 专业代码 | 学科名称 | 学习方式 | 调剂计划 |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全日制 | 13 | |
机械 | 全日制 | 8 | ||
根据实际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会及时在校院两级网站进行公布 |
二、调剂要求
(1)调剂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基本规定,符合学校调剂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2)信息与通信工程学位点可接受报考专业代码为0802、0803、0805、0808、0809、0810、0811、0812的学术型硕士考生调剂,其中初试外国语须为英语(一)、业务课一须为数学(一)。
机械学位点只接受报考专业代码为0802的学术型及0855的专业型硕士考生调剂,其中初试外国语须为英语(一)或英语(二)、业务课一须为数学(一)或数学(二))。
请各位调剂志愿考生仔细阅读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调剂公告、复试录取办法及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满足调剂基本条件及专业调剂学术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志愿填报。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公示,请考生在我院网页或研究生院网页自行查询。
三、调剂复试方式和调剂复试时间
(一)调剂复试方式
我院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和机械(0855)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考场”。考生需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考生身份识别
考生实名制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实人验证。面试小组可以查看验证照片。
(2)考生候考
复试当天,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面试助理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检查考生入镜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并要求考生进行360°环境确认,确保复试过程独立,无任何干扰。
(3)面试(复试的所有内容均在面试环节完成)
①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视频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后,面试助理再次检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画面要求,再正式开始计时。
②根据面试安排,面试助理通知考生和面试小组(专家+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
③系统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随机抽号,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可获知前面排队人数。
④考生进入面试间进行面试。系统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屏蔽,专家对经脱敏处理的考生面试材料进行审查、打分。
⑤面试时间结束,该考生面试完成,下一位考生进入等候。面试小组完成评分。
(三)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暂定如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月8日20:30开启调剂系统,开启时间不少于12小时。
(1)调剂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网页或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2)调剂考生须在接收到“复试通知”4个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考生须密切关注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复试材料,并参加复试。
四、调剂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调剂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的《2024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命制试题库,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要求考生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或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入学后提交原件接受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各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我院。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执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具体考试科目
专业及代码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 |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 F0801 信号与系统 | ①J***** C 语言程序设计 ②J***** 数字电子技术 |
机械0855 | F0802 控制工程基础 | ①J***** 电气控制与可编程 控制器 ②J*****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
(二)调剂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F=a×50%+b×40%+c×10%,其中F为复试成绩。
2.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3. 总成绩排序原则。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
五、资格审核
(一)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复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由我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考生身份及政历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 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4.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综合考察有关材料
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个人业绩表,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扫描成PDF电子版用于提交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六、拟录取
1.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2.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意见分为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建议不录取。
3.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提交申请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核并通过后,学校向待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学院主动联系考生未果或考生未作任何说明者,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保障考试公平。
4.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七、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具有体检资质的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复试期间无需体检),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工作接受纪委全程监督。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6-******* 查老师,徐老师
材料接收电子邮箱:*********@qq.com">*********@qq.com
本细则由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上述条款若与最新上位文件冲突,以最新上位文件为准。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4月3日
标签: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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