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太和镇项目饭堂食材配送比选公告

关于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太和镇项目饭堂食材配送比选公告

  经研究,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太和镇)项目饭堂食材配送比选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相关服务资格的单位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太和镇)项目饭堂食材配送比选项目。

  2、项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大沥路603号。

  3、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主要内容:按照饭堂负责人提前下达的订单要求,于每日早上6点按时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指定地点,提供相应的送货清单,双方现场验收签名确认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凭证。

  货物质量要求: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米面类货物须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规范要求,食用油类货物须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规范要求;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12规范要求;禽畜类产品生产商须符合动物防疫规范要求;预包装类货物须具有QS认证标识,原产包装整装交付;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能定时清洗消毒;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放,严防机械损伤;运输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

  重量要求:所有品种在征地办饭堂按除净重过秤,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秤数为准。

  价格要求:结算价应以《广州市“菜篮子”公布的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时,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5、费用预算:6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6、报价要求:参选单位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参选单位总报价超过本次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比选人拒绝其参与比选。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比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登记递交资料时间

  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登记递交资料内容

  1、登记申请函(具体格式见附件二);

  2、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自拟);

  3、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人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 ,则适用其规定)

  6、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三);

  7、参选单位提供服务方案: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用户评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货源保障能力、配送车辆、仓储情况、食品安全责任险);技术部分(配送方案、应急方案、质量保障能力、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拟投入本次项目的人员投入情况、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信息化管理等)

  8、参选单位提供报价函(具体格式见附件四)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1、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方式由太和镇政府党政综合办组织,接受太和镇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取得分最高的企业(如同分则选价低者)并与之签服务合同。

  2、本项目共选取1家中标单位。参与登记的参选单位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登记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六、登记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登记,登记及递交参选资料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号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王美玲,联系电话:********

  七、以上项目登记资料如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参选文件壹正壹副(含报价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内容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登记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登记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八、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党政综合办及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党政综合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检监察办

  投诉受理电话:020-********

  九、本公告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y.gov.cn)“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太和镇)项目饭堂食材配送比选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doc

  附件2:登记申请函.doc

  附件3: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doc

  附件4:报价函.doc

  附件5:用户需求书.docx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标签: 城中村改造 饭堂食材 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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