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泾河支流颉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2024〕0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生态缓冲带工程:陆域缓冲区植被恢复21.47公顷,水位变幅区植被恢复15.73公顷,清理杂物、整理绿化用地22.62公顷,种植土换填*****.6立方米。

(2)生态护岸工程:布设自然堆石护坡单侧长度4.121千米,浆砌石护岸修复单侧长度0.281千米,无锈熔接网护坡单侧长度0.652千米,格宾石笼护岸单侧长度4.013千米。

(3)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生境构建*****立方米,自然石散水坝5处131米,过水汀步3处103米。

(4)水生态修复区功能提升工程:新建水生态修复区5处6.26公顷。砾石滤床9605平方米,生态土石笼护坡1322米,生态岛1.6公顷。

2.2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三关口处,终点位于宁夏甘肃界处。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

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成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4-3 19:00 至 2024-4-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

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4-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联系人:周福银

地址:固原市泾源县龙潭街绿洲豪庭东侧约130米

联系电话:139*****52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人:罗玉荣

联系电话:0951-*******

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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