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包括哈尔滨、佳木斯、鸡西、鹤岗、伊春、双鸭山、黑河
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包括哈尔滨、佳木斯、鸡西、鹤岗、伊春、双鸭山、黑河
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4303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以黑自然资函〔2024〕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松嫩平原,涉及黑龙江省辖区内 10 个地级市。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全省54个县(市、区)新建基岩标64座、分层标133组,钻探施工总进尺为******米(包括地质勘查孔、基岩标、分层标(组)、地下水位监测孔、孔隙水压力监测孔和地面标的钻探施工)。标组建成后配备自动监测传输仪器、设施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同时实施配套工程(包括重点地区水准点埋设、安放人工角反射器、水准监测、InSAR监测),以及省级地面沉降监测网前三年的运行维护工作。
2.3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2.4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184日历天,项目预计2024年4月30日启动建设,2024年10月31日建设完成。
2.4.1设计部分: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实施设计。
2.4.2施工部分:总工期184日历天,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0月31日建设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采购、配合验收、移交、运行维护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设计及相关图件编制、单标组设计优化、施工配合服务等。
2.5.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查孔施工,基岩标、分层标建设,保护设施建设,地面沉降监测网配套工程建设。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三年运行维护工作等。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括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第二标段包括哈尔滨、佳木斯、鸡西、鹤岗、伊春、双鸭山、黑河。
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任意标段的投标,可以同时中2个标段,但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两组技术、管理人员和设备,满足同时开工能力。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06万元;第二标段:*****.8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原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原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甲级,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人员:
3.4.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实施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承包人须派本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驻场,及时完成建设任务。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投标文件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4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网上进行。
7. 开、评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监督机构: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 263 号
联系人:魏兰滨
联系方式: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卫晓光、於佳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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