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南高新区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盐南高新区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盐南高新区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公告

1、盐南高新区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招标代理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盐南高新区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2 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区

2.3 选聘数量:4家单位

2.4 服务时间: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合同期满重新招标。

2.5 招标范围:负责对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服务单位。

2.6 分配规则:区政务服务中心签发的招标项目由服务期内的代理公司负责,每家单位暂定服务一个季度,每家单位具体服务的时间、项目等以招标人确定为准。

2.7 服务内容:盐南高新区零星项目招标代理、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3、本次招标项目共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本项目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含但不限于):向业主方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项目的材料、设备、服务等论证、调研、询价等工作;编制招标公告、文件(不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代理单位公章书面答复;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含造价咨询资料)。时间紧、任务重项目上网后,需对文件和清单回头看,如有问题需及时向甲方反馈并及时进行答疑。

本项目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含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项目的材料、设备、服务等论证、调研、询价等工作;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造价咨询方面的质疑、投诉等事项,协助处理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提交造价咨询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代理能力,完成本项目招标工作的独立法人。

4.2 招标代理及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至少3人。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4.3 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其他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4 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限价为苏招协[2022]002收费标准50%;工程招标阶段造价咨询费用为苏建价协【2022】7号文件招标阶段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的45%。

8、本项目代理费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

9、代理费付款方式

9.1在所服务项目完成服务、移交档案资料后,经招标人考核,一次性结清。

10、本项目总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等形式。如采用银行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等形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123*****0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可将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或保函材料或银行回执单、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提供保函材料的,无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 AA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可拒绝接受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11、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9:00时前,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7#楼政务服务中心610室报名。

12、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3、招投标监督投诉电话: 0515-********

招标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15-********

地址: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7号楼610室

时间:2024年4月3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招标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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