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纪念园周边市政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过街天桥专业分包裕禄纪念园周边市政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过街天桥专业分包第一标段
焦裕禄纪念园周边市政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过街天桥专业分包裕禄纪念园周边市政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过街天桥专业分包第一标段
焦裕禄纪念园周边市政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过街天桥专业分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1、项目名称:焦裕禄纪念园周边市政设施提档升级项目过街天桥专业分包
2、项目编号:HNLK-JT-******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总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第一标段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第二标段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境内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5.3、谈判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5.4、工期: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 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后至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
1、地点:《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lankao.etrading.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网站“投标人登录”入口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网站先进行“立即注册”再办理CA(可点击注册指南);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兰考县兴工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招采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3.评审依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评审小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兰考县建投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兰考县红庙镇双杨树村6组29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152*****358
代理机构:兰考县建投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兰考县红庙镇双杨树村6组29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73*****058
标签: 政设施提档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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