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部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01第1包

重庆某部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01第1包

重庆某部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次)

采购公告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某部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投标保证金

(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重庆某部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次)

5000.00

1

1.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2.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项目编号

2024-VGBUBS-F1002(01)

三、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3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 期内。提供加盖鲜章(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

2.报名方式:

2.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03日起至2024年04月11日(工作日09:00至17:00),在此期间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售后不退。

2.3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户 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 号:346*****010*******

(四)投标地点: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路2号保利时代广场A座24-8)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5日北京时间09:30

(六)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单位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单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号:346*****010*******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某部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8*****322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老师

电 话:189*****223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路2号保利时代广场A座24-8

,重庆,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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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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