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 18:56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美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817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北外环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谭老师、177*****4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美院、132*****817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项目名称: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交通事故及违法车辆停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共分为7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包号 | 标的名称 | 备注 |
1 | 高支队吐鲁番大队 | |
2 | 高支队达坂城大队 | |
5 | 高支队阜康大队 | |
6 | 高支队乌西大队 | |
8 | 高支队石河子大队 | |
9 | 高支队奎屯大队 | |
10 | 高支队东绕城大队 |
服务期限:磋商结果可延用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经3次发布公告,均只有1家公司参与,本项目磋商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无倾向性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关于单一来源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仅能从单一供应商处获取,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包 高支队吐鲁番大队、6包 高支队乌西大队、10包 高支队东绕城大队:乌鲁木齐车码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包 高支队达坂城大队:乌鲁木齐威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5包 高支队阜康大队:阜康市新旺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8包 高支队石河子大队: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9包 高支队奎屯大队:奎屯众道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1包 高支队吐鲁番大队、6包 高支队乌西大队、10包 高支队东绕城大队: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流湖北路136号金族工程机械与加工中心5号楼13室;2包 高支队达坂城大队: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广兴东街358号1栋3层302室;5包 高支队阜康大队:阜康市九运街镇(冶炼厂对面);8包 高支队石河子大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乌伊东路南29小区18-21号;9包 高支队奎屯大队: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南环西路附61幢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方式:谭老师、177*****40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正勇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张美院、13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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