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曲江新鸥鹏巴川府一期、二期项目消防工程
邯郸·曲江新鸥鹏巴川府一期、二期项目消防工程
邯郸·曲江新鸥鹏巴川府一期、二期项目消防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曲江新鸥鹏巴川府一期、二期项目消防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曲江新鸥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曲江新鸥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邯郸·曲江新鸥鹏巴川府一期、二期项目消防工程 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大街以西,梦城路以北。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含消防广播)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泵房内消防双电源巡检柜的供货安装调试、消防设备专用控制箱供货与安装、灭火器及箱体配置、防火卷帘、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智能疏散系统、通风工程及消防检测等。具体详见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2.1.4 工期: 90日历天,具体开、完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及质量要求。 2.1.5 质量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分阶段施工,项目分两次进行消防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及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4至2024-04-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山区华亿大厦F座611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本次报名委托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6 09:30 ,地点为 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山区华亿大厦F座611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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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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