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安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雄安公服发〔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新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安新县的安新镇、端村镇、同口镇、安州镇、寨里乡5个乡镇的60个村,总面积10.9756万亩。安新镇包括北刘庄村、南刘庄村、东杨庄村、大赵庄村、小赵庄村。端村镇包括中后街村、河南村、西前街村、西堤村(含东堤村)、边村、马村、关城一村、关城二村、关城三村、关城四村、东垒头村、西垒头村。同口镇包括同口四村、同口一村、同口二村、同口三村、郝关村、北马村、王岳村、磁白村、韩村、南曲堤村、北曲堤村。安州镇包括膳马庙村、李庄村、马庄村、建昌村、烧盆庄村、王庄村、新立庄村、前午门村、后午门村、九级村、七级村、石冢村、西角村、东角村、大东庄村、桥南村、白庄村、小寨村、大寨村、独连村、南际头村、北际头村、西向阳村、东向阳村、某部队副食基地、七级农场。寨里乡包括寨里村、大北头村、西马村、小营村、王庄村、三合村、杨孟庄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0.9756万亩,具体建设内容为:对东向阳、关城进行土地平整,总面积1950亩;土壤施用生物有机肥面积为******亩,共施肥*****吨;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机井首部提升改造1689眼,水毁机井维修261眼,整治塘堰(坝)4座,新建坑塘取水泵站6座,排灌站2座,疏浚沟渠146.246km,衬砌明渠9.044km,新建水闸14座,水毁农桥改建94座,涵洞167座,管灌面积*****亩,出水口维修1225个,田间管道90.18km,喷灌面积4000亩,水肥一体化161处,平移式喷灌机5套、中心支轴式喷灌机7套、机器人自动控制喷灌12套、卷盘式喷灌机49套,取水平台258处;田间机耕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132.647km,水毁混凝土路改建沥青混凝土路103.473km,砂石路1.724km,水毁道路修复0.958km;农田防护林6.21km;农田输配电包括架空10kV高压输电线路0.06km,架空低压输电线路19.58km,改建变压器8台,新建变压器8台;其他工程。具体各标段采购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计划工期和交货期: 一标段至五标段计划工期:2024年11月底前完工,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最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六标段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硬件设备供货及软件系统开发调试并投入使用。 七标段至九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撒施。 2.1.4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901万元、新区资金601万元。 2.1.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1.6标段划分:九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至四标段(土建施工);五标段(节水灌溉施工);六标段(技术推广);七标段至九标段(生物有机肥采购撒施)。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一标段、三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四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生物有机肥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微生物肥料登记证(登记适宜范围至少包括小麦或玉米任一),产品符合《生物有机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884-2012。
??3.1.2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三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二标段、四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五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其他要求: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9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4 00:00至2024-04-28 09:59(北京时间,下同),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8 10:00,地点为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新县雁翎西路199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德惠路293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张彦军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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