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AP3-*********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

招标文件

修订稿

招 标 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授予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评标索引表

(二)投标函

(三)偏离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详细评审涉及的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八)其他文件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ZAP3-*********

2、招标内容:

①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

② 合作期限:10年。

③ 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移交—运行—移交(即“TOT”方式),项目特许期限暂定为10年。项目公司特许期内通过收取发电服务收入(电费)获得合理的回报。

④特许经营范围:(1)以红庙岭二期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发电为主。(2)考虑到填埋场气量逐年衰减,与本项目临近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近期三个月(2023年7月-9月三个月)富余沼气量数据分别是13.3万m3、12.7万m3、14.3万m3,平均每天富余四千余方沼气,该部分沼气可以由特许经营方用于发电,园位内渗滤液厂及其他产气单位的气量均可开展收集利用(气量有偿使用,中标方与气源企业自行协商价格)。相关输送管道由中标方自行投入建设。鼓励中标方开展园区内沼气收集,实现园区沼气安全收集处置做到“应收尽发”(发电),逐步实现园区低碳减排战略目标之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垃圾填埋气收集发电运营业绩或沼气发电业绩。

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投资+运营),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各方出资比例总和为100%,联合体牵头方在联合体各方中持股比例最大,具体比例投标人自行协商确定。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①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账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上应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②通过现场方式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02室)购买。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福州市规划馆三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福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福州市规划馆三楼))公开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部办公楼8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017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邮 编: ****** 电子邮箱:gxzb_zhb@163.com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85*****156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街口支行

账号:591*****471010*****007540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ZAP3-*********标书款/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说 明 与 要 求

1

1.2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

招标编号:ZAP3-*********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

2.1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部办公楼8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0173

3

2.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电话:181*****821

联系人:吴经理

邮箱:gxzb_zhb@163.com

4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垃圾填埋气收集发电运营业绩或沼气发电业绩(注:已作为资格条件的相关业绩,不再计入商务评审因素、不再参与业绩打分)。

(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投资+运营),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各方出资比例总和为100%,联合体牵头方在联合体各方中持股比例最大,具体比例投标人自行协商确定。

5

6.1

澄清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

6

15.2

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1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ZAP3-*********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的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4、有关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相应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2)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x年利率/360 x计息天数。

(3)起息日为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结息日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

(4)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单位提供相应的计息清单,要求投标单位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方可退还保证金利息。

7

16.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 个日历天。

8

17~

18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和标识:

1套(正本),4套(副本);

备注:(1)投标人应在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若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或线装(不要使用活页夹或抽杆文件夹)制订成册并标识页码,避免文件散乱

9

19.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材料。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10

22.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11

30.1

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10天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订立。

12

31.1

1、为方便投标人更好了解本项目的现场具体情况或其它需要了解的项目概况信息,避免在投标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必要时,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咨询具体情况等相关信息。投标人未作相应咨询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人所有规定和要求,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有效投标报价不符合限价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予以否决。

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为3名。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投标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投标人都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偏离表”中如实详细说明,否则,投标人中标后才提出或者被招标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按投标人虚假承诺骗取中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5、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束,评标报告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或递交履约保函的方式向招标人指定的签约方提交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期满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况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指定的签约方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签约方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予以否决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1、招标代理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和委托协议,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8.36万元,中标后[10]日需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 适用范围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和解释

2.1 “招标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法人或组织,即业主方。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法人或组织。

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有形系统除外的所有工作,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列的全部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5.2 招标文件除5.1内容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3本项目相关的《气量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发电机组评估报告》、《实施方案》电子版将一并发送购买标书的招标人。《气量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发电机组评估报告》由第三方公司出具,仅作为参考,项目实际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研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盖章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gxzb_zhb@163.com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提示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 为准。

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评标索引表

(二)投标函

(三)偏离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详细评审涉及的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八)其他文件

10.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0.3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顺序和编号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结构编排,不能错乱,以方便唱标和评标。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1.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1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投标人已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均应按“偏离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1.3 由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4 投标人不得仅对合同包招标内容中的部分系统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投标系统的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

12.2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修正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3.3.2款的规定进行。

12.3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国内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12.4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5若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12.6若出现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明细表为准。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 投标系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系统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系统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规格、技术规格响应情况表。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的规定和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15.5 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原额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5.7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缴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原额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5.8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a. 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 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正本应按要求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17.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7.5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或线装(不要使用活页夹或抽杆文件夹)制订成册并标识页码,避免文件散乱

18.2投标文件须符合下述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18.2.1将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还应写明:

(1)写明招标代理()的名称和地址;

(2)标明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

(3)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前附表第9项所述投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2.2在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8.2.3上述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指定的地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9.2 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0. 迟到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1.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15.8款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22. 开标

22.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六)评标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4. 评标过程保密

24.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 评标细则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规定进行评标。

(七)合同授予26. 定标准则

26.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6.2如果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3)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26.3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中标通知

28.1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28.2 在中标人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后,该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在中标人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9.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9.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系统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0.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按中标人放弃中标处理。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0.3 合同条款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友好协商确定。

30.4履约保证

30.4.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或递交履约保函的方式向招标人指定的签约方提交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0.4.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期满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况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内容

①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

② 合作期限:10年。

③ 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移交—运行—移交(即“TOT”方式),项目特许期限暂定为10年。项目公司特许期内通过收取发电服务收入(电费)获得合理的回报。

④特许经营范围:(1)以红庙岭二期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发电为主。(2)考虑到填埋场气量逐年衰减,与本项目临近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近期三个月(2023年7月-9月三个月)富余沼气量数据分别是13.3万m3、12.7万m3、14.3万m3,平均每天富余四千余方沼气,该部分沼气可以由特许经营方用于发电,相关输送管道由中标方自行投入建设。园位内渗滤液厂及其他产气单位的气量均可开展收集利用(气量有偿使用,中标方与气源企业自行协商价格)。同时鼓励中标方开展园区内沼气收集,实现园区沼气安全收集处置做到“应收尽发”(发电),逐步实现园区低碳减排战略目标之一。

项目服务要求

除非特许经营协议另有规定,中标特许经营方应在特许期内自行承担项目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对项目设备设施自行升级改造(包括可自行增加发电机组)、打气井和辅设收集管道、安装测试、运营维护,并提供发电服务获得发电收入。负责使填埋气得到安全、高效、经济的处置。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另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目 录

(一)评标索引表

(二)投标函

(三)偏离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详细评审涉及的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八)其他文件


(一)评标索引表

表1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相关文件位置指引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

按照或基本参考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项规定。

实质性要求

偏离表无负偏离。

无效投标认定

未触发招标文件明确约定“无效”投标或“否决”投标情形的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否决投标规定的,均不视为无效投标。

表2

技术部分

(20分)

项目接收方案

(3分)

相关文件位置指引

升级改造方案

(3分)

维护保养方案

(3分)

应急处置方案

(3分)

企业管理制度

(3分)

人员配置方案

(3分)

移交方案

(2分)

商务部分

(20分)

项目业绩

(10分)

企业技术实力(2分)

人员安排

(2分)

企业荣誉

(2分)

企业资产规模

(2分)

企业信用

(2分)

报价部分

(60分)

R01

(12分)

K1

(12分)

R02

(18分)

K2

(18分)


)投标函

致:_______(招标人)_______

我们已经仔细研究了贵方招标的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第二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编号:ZAP3-*********)的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报价如下:

(1)R01报价万元/年(大写:万元/年)。

(2)K1报价(大写:)。

(3)R02报价万元/年(大写:万元/年)。

(4)K2报价(大写:)。

我方提交下述文件:

(1)投标文件。

(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以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4. 如果在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描述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

2、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统一写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的,应逐一写明偏离内容。

3、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资格证明文件

5.1法人营业执照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 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该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

投 标 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代表:性别:身份证号:

单位:部门: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方: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5.3 用于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

合同甲方/协议甲方/发包人

(注:已作为资格条件的相关业绩,不再计入商务评审因素、不再参与业绩打分)

5.4 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详细评审涉及的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应附上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的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和在买方付给卖方的中标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八)其他文件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放置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表1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

按照或基本参考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项规定。

实质性要求

偏离表无负偏离。

无效投标认定

未触发招标文件明确约定“无效”投标或“否决”投标情形的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否决投标规定的,均不视为无效投标。

表2

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20分、商务部分20分、报价部分60分。

技术部分

(20分)

项目接收方案

(3分)

比较项目接收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可靠性。

(1)项目接收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可靠性好,得3分;

(2)项目接收方案完整性、可行性、可靠性一般,得1.5分;

(3)项目接收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可靠性差,得0.5分;

(4)无项目接收方案的不得分。

升级改造方案

(3分)

比较升级改造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效益高低。

(1)升级改造方案可行性强 ,预期效益好,得3分;

(2)升级改造方案可行性一般,预期效益一般,得1.5分;

(3)升级改造方案可行性较差,预期效益不明显,得0.5分;

(4)无升级改造方案的不得分。

维护保养方案

(3分)

(1)有检修制度和计划,得1分;

(2)有设备检修与维护管理措施,得1分;

(3)有检验与维护手册内容,得1分。

应急处置方案

(3分)

投标人论述填埋气收集发电项目风险类型,并提供应急协调处置方案。上述内容完整的得3分,基本完整的得2分,一般完整的得1分,完整性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企业管理制度(3分)

财务(资产)管理、安全管理、人事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非常健全得3分,基本健全得2分,不太健全得1分,制度缺失不得分,

人员配置方案(3分)

人员数量、结构、专业资质非常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基本符合得2分,一般得1分,不符合得0分。

移交方案

(2分)

(1)有移交标准、移交程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有移交范围及移交后对甲方指派人员培训计划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商务部分

(20分)

项目业绩

(10分)

提供垃圾填埋气收集发电运营业绩或沼气发电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10分。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相关《协议》或《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至少包含首页、关键内容(体现业绩类型为垃圾填埋气收集发电或沼气发电)页),若该《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体现相关关键内容(体现业绩类型为垃圾填埋气收集发电或沼气发电)的,可以提供相关批复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进行辅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注:已作为资格条件的相关业绩,不再计入商务评审因素、不再参与业绩打分)

企业技术实力(2分)

每有一项发明专利得1分,每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0.5分,每有一项技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人员安排

(2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设备或环境)或以上职称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证书(设备或环境)得1分,不具有以上条件不得分。

企业荣誉

(2分)

近3 年(2020年、2021、2022年)获得过由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等证书的,或者获得委托单位嘉奖的(提供嘉奖证明材料),2个(含2个)以上的得2分,1个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企业资产规模

(2分)

2022年企业净资产超过5000万元(含)得2分,低于5000万元高于2000万元得1分,低于2000万元不得分。

企业信用

(2分)

近3 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查询网址、截图)或者获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满分,获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颁发的AA级证书的得满分1分,没有的不得分。

报价部分

(60分)

R01

(12分)

R01报价上限为260万元/年,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中的R01报价最低值/R01投标报价×12分。

K1

(12分)

K1报价最低为30%,报价得分=K1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中K1的最高值×12分。

R02

(18分)

R02报价上限为182万元/年,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中的R02报价最低值/R02投标报价×18分。

K2

(18分)

K2报价最低为30%,报价得分=K2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中K2的最高值×18分。

R01、K1、R02、K2指标解释如下:

R01、K1为符合两台机组运行气量(大于650立方米/小时)时,年运营成本和分成比例。

R02、K2为符合一台机组运行气量(大于等于150立方米/小时,小于等于650立方米/小时)时年运营成本和分成比例。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当R01、R02投标报价低于所有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应价格算术平均值的30%时(例如,R01算术平均值为A,其相应报价<A0.3),则视为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总则

1.1本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1.2 本评标细则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2.2.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或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的权利,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2.2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2.2.4 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2.2.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6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2.7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8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2.2.9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2.2.10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3、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和标准

3.1 评标前准备工作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招标项目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3.1.2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招标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3.2 初步评审

3.2.1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经上述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上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3.2.2.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和关键的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保留、反对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2.2.2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合格性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条款。

3.2.2.3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评标细则第3.3.2款的规定对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的错误所进行的核实修正除外。

3.3.2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修正

3.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算术性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若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2)如果报价分项明细表中出现不含税单价与含税单价、总价有出入的,则以不含税单价为准修正其他报价,若出现不含税单价明显错误的,则以总价为准。

(3)若出现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明细表为准。

(4)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3.3.2.2 按上述3.3.2.1款算术性错误修正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4 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4.2 评委会将根据以下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4.2.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三名。

3.4.2.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3.5 评标报告

3.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将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并提交给招标人。

3.5.2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4. 附则

4.1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义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4.2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4.3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填埋场 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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