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施甸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施甸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5-20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施甸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施甸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施甸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保招代〔2016〕104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16.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采购内容: 音响6只;功率放大器3台;效果器3台;投影机1台;机柜1个;投影机挂架1副;120寸投影幕1副;50寸电视机1台;60寸电视机3台;调度话筒1套;会议话筒1套;线材接插件1批;一体机电脑16台。(含安装调试)。

7、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供货商。提供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2)具备有效合法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营业执照中有采购物资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投标人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完整时间至投标报名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方法:采取资格后审。

四、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一套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XXXX项目投标报名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资质条件中特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能充分证明其具备投标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五、报名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六、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于20165月20日201652417:00时(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七、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叁仟元】,谈判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采购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02

账号:****************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人:王燕妮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31日9:0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其它详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5月31日9:00。

2、谈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875—*******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邮编:678000

联系人:先生、女士电子邮件:BS666@163.com

电话:0875-*******传真:0875—*******

十二、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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