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新址室内空气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办公新址室内空气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新址

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NMCQCG-2016-070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新址室内空气治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服务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新址室内空气治理采购公告

二、采购内容:

1、室内空气环境治理

1.1治理技术:采用最新纳米科技,结合光触媒技术进行异味治理,达到绿色、环保、安全的整体要求;

1.2 治理原理:将光触媒液体倒入喷枪内,由气压镑打出液体呈雾状,直接喷洒在需要喷涂的物体上,使雾状液体充分的与物体充分接触并最大面积的停留在物体表面形成覆盖膜。以达到破坏细菌的细胞膜,凝固病毒的蛋白质,从而有效的清除烟臭、甲醛以及空气中各类有害的气体和异味;

1.3 治理要求:治理后,通过鼻子嗅觉,无明显刺激性异味,达到《室内空气治理标准》GB/T 18883-2002要求;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新址室内空气治理

2.2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日信大厦

2.3建筑面积:本项目包括所有室内办公用房(不含设备用房、楼道),光触媒净化和治理区域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2.4地面、墙面、顶面内装及材质、数量、主要家具数量和材质实地踏勘;

3、治理效果

3.1安全无毒、无二次污染、长期有效不反弹,免费质保期为10年。大副度降低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TVOC等有害物质的浓度,使室内空气无明显异味,空气质量完全符合《民用建筑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标准。

3.2环境治理工程结束后,须经承包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在接收到自检合格报告后一周内,联系专业的检测中心进行复检。

4、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1光触媒产品需稳定无毒,对皮肤无刺激,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无毒检测证明及皮肤无刺激检测报告;

4.2须提供专业实验室出具的针对光触媒产品对甲醛、苯、tvoc,氨的检测分析报告;

三、现场踏勘

为使各意向供应商能充分了解采购方对本次服务的需求及达到的效果,各意向供应商须在2016年5月23 日上午9:30在采购方踏勘养护现场,熟悉采购方现场办公条件及装饰,并领取采购方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踏勘证明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为无效报价投标。

四、报价表格式 (见附件)

五、采购方式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对意向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报价、工期、技术、质量、安全、企业业绩及信誉等方面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六、服务过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1、工程结束,经采购方指定的专业检测中心对环境治理效果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任何因此等测试不合格而导致的工程整改、返修、重新检测的责任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其它经济损失;返工和整改的时限为7天,第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采购方可终止协议,拒付所有工程款,并向成交供应商追诉由此而引发的其它责任和损失。

如建筑内装修及家具等客观因素未做明显调整和增添的情况下,经检测,全部或局部部位出现不达标现象,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天内进场免费进行整改和治理,直至其达标,如两次治理仍不达标者,采购方可请其它专业公司进行治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原治理单位承担。

2、采购方提供的工程图纸不能完全反映、标明施工现场的实际空间布置、家具、装饰材料等,仅供参考。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并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应被视为已完全包括与此因素有关的一切不利影响。若出现局部区域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所出入,成交供应商必须主动与采购方及时协商、解决。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不再另出费用。

3、成交供应商应为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所需的一切施工机械,以及所有其它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材、脚手架、梯子、棚架、工作台(包括移动平台)、油布等,并保持良好的操作和安全状况,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4、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环境治理工程完工后的垃圾清理的工作及垃圾外运费。

5、成交供应商应按标书及施工图纸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成交供应商还应遵守大厦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6、技术和质量要求以国家标准为准。所引用的各类标准、规范及成交供应商各专业技术要求,如有不一致处,应以较先进的为准;

7、成交供应商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品的保护,如果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对已建成品的损坏,成交供应商负完全责任。相关费用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款中扣除。

8、施工用电由采购方提供电源和水源,施工人员现场的饮用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七、综合说明:

1、采购方聘请第三方机构检测办公新址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本报价中应包含养护人员费用,养护设施、养护所需材料及税金等各类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3、参与本次报价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前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治理方案、治理原理等详细资料;

4)服务质量承诺;

5)项目的验收方案;

6)对本次报价的详细说明(意向供应商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或报价文件组成部分有缺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商务条款:

1)双方在合同约定:治理完工并检测合格后支付总价款70%,剩余3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2)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需双方签章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新址空气治理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条件:在完全满足以上服务要求、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投保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5%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服务费。

八、送交报价单和报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意向供应商于2016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层,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2016年5月30日下午14:00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单位: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琳玮 丁晓珊 联系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层

附:

1、报价表;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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