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采油车租赁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4年采油车租赁招标公告第二次
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采油车租赁招标公告(第二次)
河南油田油服中心2024年采油车租赁项目已获河南油田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估算金额 15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油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租赁设备要求:
1.1 设备名称:采油车
1.1.1能力要求:最大作业井深:2350米;滚筒最大提升能力:80KN;
1.1.2需求数量:1台
1.2 质量: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登记注册5年以内设备,设备性能良好可靠,不渗不漏,满足承租方生产需求。
1.3 外观:整套设备必须清洁、漆面完整无腐蚀、灯光齐全完好、液压系统无渗漏、轮胎无裂痕伤痕及磨损程度不得大于5%。
1.4 其它:所有操作平台及附件等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2. 出租方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2 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3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在招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违纪行为。
2.4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完好、手续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包含设备注册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书、行车证、交强险、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在质监部门注册过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检验报告、安全阀及各种仪表校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5 投标人出租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6 投标人负责租赁设备的年审、检验、购买设备保险。
3. 租赁期限及租赁方式:
3.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按照 3.2 款执行。
3.2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3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需延长租赁时间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与租赁方重新签订合同。
3.4 租赁方式:按照年租赁方式执行。
3.4.1 出租方实行干租,提供设备到现场,负责购买设备保险、年检手续办理等,不负责油料、材料等运行费用。
3.4.2 承租方负责动力费、配件费、修理费等运行费用。
3.5 最高限价:新设备(当年登记注册)单台设备报价年租金不得高于15万元(含13%增值税),租赁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设备的实际租赁天数结算。设备投用时间每增加一年租金下降不得低于3%;
4. 公示时间
4.1 招标文件费300元/套。
4.2 公示时间:2024年4月5日-4月9日,购买标书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9日18: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5. 开标
5.1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8时30分前递达。
5.2 开标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埠江镇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生产指挥协调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如不参加,投标人将失去对开评标过程提出异议的权利。
5.5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组织拆封唱标。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邮 编:******
报名联系人:朱江海电话:0377-********
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2024年4月5日
标签: 采油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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