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闽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闽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闽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市专项资金,剩余为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北邻瀛海水泥厂南侧泄洪沟,西邻乌玛高速,东邻西夏渠(银川西线供水管道),南邻武河村。

2.2 建设规模:绿化种植总面积******.95㎡,土方总量为******.54m?,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绿化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硬质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

2.3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45日历天、养护期2年。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段;一标段:包括园区主入口节点步道铺装、入口小品、绿化工程;纬三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节点游园、绿化工程;纬三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节点小游园、绿化工程;园区的经一路、纬三路、纬四路两侧绿化工程以及灌溉工程;二标段:包括园区的经二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五路两侧绿化工程以及灌溉工程。

2.5 招标范围:(1)一标段:包含土方工程、绿化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硬质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二标段:包含土方工程、绿化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硬质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根据宁建(城)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企业均可投标本项目,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说明: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12月9日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发布)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外进宁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建)发[2012]5号)第十一条 二级建造师证书在所在发证行政区域内有效,不能跨省使用。因此,要求本地投标人提供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 19:00起至2024年4月12日 18:0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电子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 浏览器(IE9版本以上)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方“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前完成签到或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网络、更新问题)导致电子标无法正常解密或无法进入后续电子标环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助。

5.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闽宁镇

联 系 人:董立华

电 话 :0951-*******

代理公司: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联 系 人:徐勇

联系电话:133*****604

标签: 基础设施 产业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