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彩区公车改革车辆拍卖招标公告

叠彩区公车改革车辆拍卖招标公告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叠彩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叠彩区公车改革车辆拍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叠彩区公车改革车辆拍卖项目
二、项目编号:HSZBDC2016G04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货物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
项号 项 目 名 称 数 量 单位
一 叠彩区公车改革车辆拍卖项目 72 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注册地非桂林市的,需在桂林市设立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商务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一)发售时间:2016-5-20至 2016-5-27,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二)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三)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仟元整。(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6-13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6-13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6-13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开标。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叠彩区财政局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147号
联系人及电话:裴局长,130*****81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项目联系人:李铁龙;联系电话: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叠彩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5-20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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