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连栋及8连栋塑料温室工程招标公告
7连栋及8连栋塑料温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启东市果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的启东市惠萍镇7连栋及8连栋塑料温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惠萍镇水果小镇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4800m2。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 6月至 2016年7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4)工 期:约 30 日历天(含节假日)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上级专项验收。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启东市惠萍镇7连栋及8连栋塑料温室工程包括8连栋10开间1座,7连栋10开间1座,共2座,建筑面积为4800m2。(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温室大棚制造企业或大棚配件生产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相应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温室大棚制造企业或大棚配件生产企业可不作要求)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温室大棚制造企业或大棚配件生产企业可不提供);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企业2013年5月1日至今(开标当日)搭建过①单栋8m及以上跨度的大棚面积10亩及以上、或②连栋智能温室塑料或玻璃大棚面积1500m2及以上;
(9)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进行投标。
7、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6年 5 月 24 日16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惠萍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经整理后在 2016年 5 月 27日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最高限价公示”栏目上公布。
8、本工程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15时 30 分在启东市果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9、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联系人:黄海彬 联系电话: ****-********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张娟娟 联系电话/传真:****-********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5月20日至 2016年5月30日
招 标 人:启东市果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5月20日
标签: 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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