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关于2024年度宁强县麻辣鸡加工及市场推广项目“揭榜挂帅”张榜的公告
宁强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关于2024年度宁强县麻辣鸡加工及市场推广项目“揭榜挂帅”张榜的公告
各有关食品加工企业:
为提升“宁强县麻辣鸡”品牌效应,促进县域麻辣鸡特色产业发展,按照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麻辣鸡产业链关键薄弱环节补短攻坚,谋划下达了2024年度“宁强县麻辣鸡加工及市场推广”项目。现张榜公布,面向县内外广泛征集企业挂帅揭榜攻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张榜项目
张榜项目名称:宁强县麻辣鸡加工及市场推广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研发、生产出以宁强麻辣鸡为特色的系列即食产品、预制菜等产品5种以上,搭建市场推广销售网点10个以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研发系列产品,建设现代工艺加工生产线,健全市场推广销售网点,产业化开发“宁强县麻辣鸡”,有力提升县域特色传统食品麻辣鸡加工销售水平,丰富加工产品类;项目建成后带动县内农户发展土鸡养殖,直接带动农户90户285人增收,其中带动脱贫户监测户42户119人,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
项目扶持重点及金额: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麻辣鸡加工厂建设、产品研发和生产线建设,共计200万元;搭建市场推广销售体系、产品推介等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财政投资形成资产权属依照衔接资金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2月-12月。
项目后续运营期限:投产后续运营期限不少于5年,每年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
二、揭榜方资格要求
1.揭榜方应为县内外有食品或农产品研发和生产销售能力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2023年度产销农产品销售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欢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揭榜。
2.揭榜方能对张榜项目提出计划合理、目标清晰、路线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生产工艺。
3.揭榜方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4.揭榜方以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金融失信行为记录和食品领域“黑名单”记录。
三、揭榜流程
1.报送材料。有意向的揭榜方与宁强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联系,并将《揭榜意向表》《揭榜方案》(格式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密封,于4月20日前书面报送宁强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2.论证揭榜。县畜牧中心宁强麻辣鸡产业开发项目工作专班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提出拟中榜名单。
3.结果公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4.签订协议。县畜牧中心与中榜方签署项目建设协议。
联 系 人:宁强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何伟
联系电话:199*****468
联系地址:宁强县羌州路中段111号
标签: 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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