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五十二中学(汉口回民小学搬迁过渡校区)维修改造项目

武汉市第五十二中学(汉口回民小学搬迁过渡校区)维修改造项目


武汉市江汉区第五十二中学(汉口回民小学搬迁过渡校区)维修改造项目资格预审第一次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 (J********-****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的委托,对武汉市第五十二中学(汉口回民小学搬迁过渡校区)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6]029

项目名称: 武汉市第五十二中学(汉口回民小学搬迁过渡校区)维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预算价及拦标价: 财政预算价:356.3439万元,招标控制价:355.209万元.其中一标段维修工程拦标价:329.384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二标段操场工程拦标价:25.825 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⒉ 供应商须具有:

一标段:

⑴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⑵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书面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⑷ 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并能提供证明文件(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单) ;

⑸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身份证、五大员的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二标段:

(1)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工程,书面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并能提供证明文件(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单) ;

(5)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身份证、五大员的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落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于 2016年 5 月20 日起至2016年 5 月 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于 2016年 5 月 27 日上午9:30点止,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由拟派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与原件一致,内容复印齐全)各一套参加资格审查,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及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但内容必须包括:

⑴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⑵公司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二标段需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⑶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书面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⑷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五大员的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5)企业及拟派的建造师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单);

⑹2013、 2014、201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⒋招标文件领取事宜:代理机构将于 2016年 5 月 30 日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6 年 6 月 13 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仪站

联 系人:冯老师

电话: ***-********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 理 机 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 系 人:徐进峰

电 话:***-********

九、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 月 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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