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关于2024年度海盐县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意见公示

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关于2024年度海盐县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意见公示

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关于2024年度海盐县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海盐县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海盐县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我县“2131”农村电影放映任务,主要包括:全年完成1260场公益电影放映任务,数字化放映比例达100%。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电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新广发【2016】91号)文件的规定,要求承接本次项目服务的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浙江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购买主体所在的地县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目前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影放映单位只有海盐县时代电影有限公司。其余在海盐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单位均因没有具备针对农村电影放映所必须的数字流动放映设备(装有GPS/GPRS监控模块)以及相关配套所应具有播放经验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鉴于该项日的要求,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海盐县时代电影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海盐县时代电影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武原镇朝阳东路虹桥新村1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07日2024年04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吴益君

联系电话: 0573-********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郭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3-********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电影放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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