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医院就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物品名称及数量:心电监护义3台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他资格: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期限
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 2024年4月11日,公示期满后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提交材料时间
2024年4月11日前(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于交材料时间内按照需求,将材料包装盖章密封后送至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楼404采购办公室,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注清单材料,不予接收。
六、联系事项
标签: 心电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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