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物流智能调度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物流智能调度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2024-HB-1561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鄂烟工董决〔2024〕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恩施卷烟厂物流智能调度建设。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1.2.1标包号:1。

1.2.2采购内容:

在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以仓储及运输管理流程为基础,结合恩施卷烟厂原料、材料、卷烟的仓储业务以及物流运输业务,实现物流业务全场景的可视化、数字化管理,将分散存储在各个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连接与融合。

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1.2.3最高投标限价:******.68元(不含税)。

1.3服务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为总价采购,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至少3个月后,符合湖北中烟网信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后可进行验收。

1.6质保期要求:不少于2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至少1人驻场运维服务。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

(3)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0元/包、平台服务费4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标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递交;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解密后15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开标内容(未在规定时间签字确认的投标人视为认可开标过程)。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层2306室

联系人:袁先生、汤先生、沈先生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信息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6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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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流智能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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