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建材总厂棚户区改造(第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国营建材总厂棚户区改造(第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雷州市国营建材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期)工程
批复文号 雷发改[2016]72]号
批复单位 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雷州市国营建材总厂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雷州市国营建材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州市国营建材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已由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雷发改[2016]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雷州市国营建材总厂,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雷州市国营建材总厂。
2、工程规模
框架结构11层,建筑面积7739.49平方米,建设地点:雷州市雷城镇北门下广路17号。
3、项目概况
投资总金额********.39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595741.3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共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贰 级)资质;湛江市外企业必须取得湛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省外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
(5)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6)参加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否则不给予报名。
(7)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5.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6)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复印件。
(7)外市企业取得湛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手续复印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雷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省雷州市西湖大道170号社保局四楼),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雷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省雷州市西湖大道170号社保局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发布公告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雷州市国营建材总厂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符生 联 系 人:杨小姐
电 话:137*****766 电 话:159*****033
相关附件 网络公告.doc
发布人 邓小姐
发布日期 2014-05-20
标签: 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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