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等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等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等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等(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等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HQD ZC2016-076

二、招标内容:

1.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4.224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三、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交货并安装并调试完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为空调设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造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二项类似业绩,单项合同业绩不少于60万元(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质量、环境、健康体系认证(此项可为复印件加盖制造商的公章);

8、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认证许可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需出具所投产品的3C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的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13、14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10、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准);

11、投标人须提供在公告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自2016年5年20日起至2016年5年27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年15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027-********

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联系电话:027—********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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