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设备1招标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设备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6-(633-637)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分为5包,具体如下: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价(万元)

第1包
HTZB2016-633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1包
压差法BOD测定仪4台;溶解氧测定仪12台;直读式流速仪4台;多参数水质快速测定仪3台;自动凯氏定氮仪2台。具体参数附后
41.8

第2包
HTZB2016-634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2包
Dual Star双通道pH/离子浓度测量仪2台;恒温恒湿培养箱5台;光照培养箱5台;具体参数附后。
27.94

第3包
HTZB2016-635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3包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2台;手持全球定位系统(GPS)15台;具体参数附后。
32.4

第4包
HTZB2016-636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4包
溶解热测定装置6台;氙灯光源(光解仪)1(1台);氙灯光源(光解仪)2(1台);液体表面张力测定仪3台;具体参数附后。
28.4

第5包
HTZB2016-637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土壤地理类设备第5包
土壤呼吸测定仪8台;全自动氧化还原电位测定仪6台;土壤多参数传感器(含读数表)6台;植物冠层分析仪2台;具体参数附后。
40.2

2.2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行业标准;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

联系人:田先生、闫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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