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141/142、ZK151/152两对卤井新建道路、井场填土及还耕工程询比价文件第三次招标公告

ZK141/142、ZK151/152两对卤井新建道路、井场填土及还耕工程询比价文件第三次招标公告





ZK141/142、ZK151/152两对卤井新建道路、井场填土及还耕工程询比价采购文件第三次

项目业主(发包人)为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现就ZK141/142、ZK151/152两对卤井新建道路、井场填土及还耕施工采取询比价采购。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该工程位于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采区内(古亭村委陈家周边);

2、新修井场的道路,路宽 5m.填土厚度约 0.6m(0.4m厚度为土方,0.2米厚度为砖渣覆面,合计0.6m、实际厚度按现场测量确定),且要求平整密实,确保发包人相关机械设备顺利通过;

3、井场填土面积50m*25m,井场填土厚度约0.6m,须平整夯实,符合卤井施工要求;

4、发包人征用的井口一分地,采用实心砖砌筑围墙,围墙高出地面 0.5m,地面以下围墙墙基要下至硬土层面。围墙墙基宽为 37 墙,地面以上围墙为 24 墙。围墙用水泥砂浆砌红砖,围墙顶面及外侧而用水泥砂浆粉刷;

5、管沟宽0.6m,深1m;

6、填土前需将表层耕植土堆放在边上,待发包人修井施工结束,将进场道路及井场施工填土清理、平整,然后用原土还耕,确保村民当年种植农作物

7、详情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第二条工程总说明

1、工程名称:ZK141/142、ZK151/152两对卤井新建道路、井场填土及还耕施工。

2、工程地点:樟树市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采区内(古亭村委陈家周边)。

3、结构类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 40 日历天/口井(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其

中修路及填井场10天,还耕及井口工程30天。

5、资金来源:自筹

6、询比价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提交现金并放入投标文件中)。

7、资格要求、评审依据: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下列其中之一:土石方工程、建筑劳务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承包方承诺协调处理工程工期间的农村关系

8、询比价采购文件提交、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如下:

截止时间:2024 年4月10日上午 10 时 30 分。

开标地址: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询比价单位名称: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第三条询比价报价要求

1、工程报价表

ZK141/142、ZK151/152两对卤井新建道路、井场填土及还耕施工报价表

井号

施工项目

工程量(m3)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

(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ZK141/142

井场道路填土

990m3

34.55元/m3

*****.50

井场填土

1500m3

34.55元/m3

*****.00

管沟开挖及回填

720m3

9.6元/m3

6912.00

道路复垦

990m3

22.66元/m3

*****.40

井场返耕

1500m3

28元/m3

*****.00

井口围墙

2口

2400元/口

4800.00

ZK151/152

井场道路填土

1050m3

34.55元/m3

*****.50

井场填土

1500m3

34.55元/m3

*****.00

管沟开挖及回填

570m3

9.6元/m3

5472.00

道路复垦

1050m3

22.66元/m3

*****.00

井场返耕

1500m3

28元/m3

*****.00

井口围墙

2口

2400元/口

4800.00

ZK141/142和ZK151/152二对卤井控制总价:

******.40

报价总价:

注:

工程控制价格总价和单价如上表,竞价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控制单价和控制总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发包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现场踏勘。

最高控制总价:******.40元。

2、工程要求

*1)、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施工通知书当日起,承包方三日之内无法进场正常开展施工,则自动取消成交资格或合同自动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指定的井场及道路范围内施工,承包方私自改变井场及道路施工范围,发包方不予认可。

*3)、发包方根据工程要求和实际需要,有权变更或增减井场及道路工程量。

*4)、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如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 且按工程结算价的 5%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

*5)、每对井场道路、井场填土在接发包方通知后 10 个日历天完工,井口砌筑围墙、井场及道路还耕在接发包方通知后 30 个日历天完工,逾期赔偿违约金 1000元/天,违约金累计最高为合同款的 10%;

*6)、发包方发出书面的复垦通知后三十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复垦工作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承包方未能完成,导致无法耕种,责任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7)、井口的实心砖围墙砌筑涉及到占用农户土地等相关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8)、承包方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若出现机械设备事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负责农村关系协调。

*9)、质保期:复垦还耕种植农作物满 1 年。

第四条询比价报价

1、本工程为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该项清单中所有工作和费用,税金按增值税一般计税、税率3%,报价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在工程决算时不得调整。

2、报价应是文件所约定的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对文件各项条款及其附件进行承诺,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报价中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规费、税金。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应考虑雨季、日夜连续施工,报价时应充分给予考虑。

第五条 询比价文件的编制组成

(一)、询比价文件的组成:工程报价表、询比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书、询比价分项报价、营业执照、处理农村关系承诺(以上文件必须用机打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返还:询比价竞价结束后对未成交人现场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返还。

1、文件的份数:

按本文件规定,“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

2、截止期

应在规定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文件递交。

超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并当场退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询比价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第六条询比价竞价成交人确定方式

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2、竞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控制总价。

第七条成交

确定成交人后,不管结果如何,发包方都有权拒绝任何要求对询比价情况和未成交原因的任何解释。竞价人被确定成交人,且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竞价人必须按发包人通知随时准备进场施工。

第八条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期

工程工期:40 日历天/口井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每延期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

(二)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本工程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 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合格标准。承包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5 % 支付赔偿金。

(三)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由承包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四)工程结算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确定,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和合同及文件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的范围外,其综合单价一律不得调整。

2、工程价款调整范围:

工程量调整范围:

①工程结算时按发包方要求增减的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即按实测量)进行结算;

②经发包方发出的设计变更;

③经发包方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发包方根据工程要求和实际需要,保留对所有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权利。但承包方不得私自增减项目,若确需增减项目,均必须经发包方认可,否则增加的工程量决算时不予计取,减少的工程量必须返工。工程价款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A:材料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的材料,按报价清单中的单价执行,不予调整;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单价不予调整。

B:项目增减: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有工程量增减情况,其综合单价按承包方报价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清单中未涉及项目和安装工程:按 2017 年江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算,结算时按定额计算后乘以

(成交让利幅度)计算(成交让利幅度=成交价÷控制价)。

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 7 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成交价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电汇,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无息返还;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以每对卤井为结算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结后付至决算价款的 90%;余款 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承包方无违约责任后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算利息);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出具每对井的总金额、税率为 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材料供应方式

1、材料供应方式:材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2、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是对农田无污染的材料,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包方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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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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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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