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媒体中心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媒体中心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媒体中心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媒体中心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广东街115-1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GKZB-*******

项目名称: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媒体中心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嵌入式互动导播触控一体机、便携式互动录播触控一体机等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内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保修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广东街115-1号3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广东街115-1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广东街115-1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镇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北镇市广宁新区康泰路4号

联系方式:0416-*******、谷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广东街115-1号3楼

联系方式:150*****639

邮箱地址:chengzhi180@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150*****639

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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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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