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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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0113-04-01-373902:2309-440113-04-01-577740:2309440113-04-01380548
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
投资项目名称
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松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
程(田心社区散区)
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
招标项目名称
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
程(田心社区散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番禺区市桥街住
宅散区排水单元
达标改造工程(先
锋社区散区):番
禺区市桥街住宅
散区排水单元达
标段(包)名称
标改造工程(大市
社区散区):番禺
公告性质
正常
区市桥街住宅散
区排水单元达标
改造工程(田心社
区散区)施工图设
计及施工总承包
(EPC)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先锋社区、市桥街大市社区、市桥街田心社区
(交货)地点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番禺区财政资金
2.3项目规模:
2.3.1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项目概算总投资约
786.266849万元。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管改造工程、管网设施完善及修
复工程、错混接改造工程共4个子项内容,项目本次整改面积约11.21公顷。
2.3.2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项目概算总投资
约835.623245万元。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管改造工程、管网设施完善及
招标范围及规模
修复工程、错混接改造工程共4个子项内容,项目本次整改面积约9.64公顷。
2.3.3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项目概算总投资
约626.754326万元。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管改造工程、管网设施完善及
修复工程、错混接改造工程共4个子项内容,项目本次整改面积约3.77公顷。
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
托等内容为准。
1
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
础资料、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工程管理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
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
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2.6.1施工图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与管
渠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施
工全过程技术服务、■验收配合、■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
■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等。
2.6.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2.1施工内容包括:
(一)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先锋社区散区)建设内容包括:新
建DN200-DN500污水管道长度约1861米,新建污水井165座,新建DN200-DN400雨水
管2118米,新建b×h=200×200雨水盖板沟929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87座:新建雨
水口61座,错混接改造107处,新建建筑立管6044.5米,同步对原有合流管进行清疏
修复。
(二)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大市社区散区)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道3401米,新建污水井215座,新建DN200-DN500雨水管1530
米,新建300×300雨水沟49米,新建雨水检查井70座,新建雨水口41座,新建雨水
立管3657米,错混接改造121处,其他包括建筑立管改造、出户管改造、现状排水管
网非开挖修复、现状排水管网清淤、管道路面破除恢复、现状雨水口封堵及现状检查井
招标内容
开孔等。
(三)番禺区市桥街住宅散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田心社区散区)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DN100-DN300污水管1436米,新建污水井81座:新建DN100-DN500雨水管
1326.4米,新建雨水检查井44座,新建雨水口24座:错混接改造277处,新建建
筑立管2559米。其他包括建筑立管改造、出户管改造、现状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现
状排水管网清淤、管道路面破除恢复、现状雨水口封堵及现状检查井开孔等。
2.6.2.2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
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
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如有)、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
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3)负责
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4)中标
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
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
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
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
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峻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6)
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8)施工
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
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9)对工程建设
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
-2
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
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
包管理(10)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
内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
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
作。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712.010261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
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
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
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资质)。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人员、业绩等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
以上)):
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或根据《住
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
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行业
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
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
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一3
(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
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
tml)确定。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
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
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
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号)执行。
5)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
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
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
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
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
6)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
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
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
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
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视为资质已失效。
7)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
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
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
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且持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
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
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
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
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
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
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其体
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
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
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
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
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
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
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
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
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
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
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
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
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
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
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
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
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
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确定。
(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安
一5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
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
同一人。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贵人(兼任施工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
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
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3月)
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
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
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当地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
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
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
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3月)信息的,投标人须
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
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只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组
成的联合体,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按格式
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
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
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
(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
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设计部分以承接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8投标人己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
标公告“附件”)。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
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
招标代理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020-84504647
广州市番禺区建
招标监督机构

设工程招标湾理
系电话
020-848922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香盖章
主要负贵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 排水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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