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南华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南华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CZB-2016- (采购)-044

2、项目名称:南华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2.1招标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备注)

1

0-100型酒精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2

电导率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

浊度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5

原子吸收光谱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6

液相色谱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7

原子荧光光度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8

酸度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9

冰箱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0

冷藏柜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1

电子分析天平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2

电子台秤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

用户指定

13

可调电炉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4

水浴锅单孔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5

水浴锅双孔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6

水浴锅4孔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7

生物显微镜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18

玻璃干燥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

用户指定

19

生物安全柜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20

电热板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

用户指定

21

微波消解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22

电热鼓风干燥箱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

用户指定

23

高速离心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24

高压灭菌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

用户指定

25

恒温磁力搅拌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26

恒温培养箱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

用户指定

27

水浴恒温振荡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28

箱式电阻炉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29

旋片式真空泵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0

旋涡震荡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1

玻璃器皿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2

超声清洗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3

电热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

用户指定

34

三合一复印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5

打印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6

电脑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7

实验室试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38

实验室台柜(含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用户指定

注:

1.本次投标为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中的原子吸收光谱仪、液相色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请携带测量工具及专业人员勘察实验室(项目地点),制作实验室台柜及装修方案;

2.1交货(安装)期: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产品)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国产产品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交货时间只可提前,不可推后(含交货、安装、调试)。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最短交货或项目完成时间;

2.2交货地点: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本项目采购预算:140万元。

3、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4)如本次投标的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5)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分析天平三种货物)生产厂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华县政府公务中心综合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9时 00分前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同时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文明路

联系人:郭丽

电话:****-*******

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龙川镇龙泉西路46号)

邮政编码:675200

联系 人:曾超

电 话:138*****313

时间: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 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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