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斛镇丰江村水塘南围第五次招标公告

都斛镇丰江村水塘南围第五次招标公告




台山市都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受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坑美第二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东淮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联队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丰江村水塘南围进行第五次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411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三资管理办公室开标时间定于2024415930分,本项目采用暗票,价高者得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资源性资产,572.54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东边:第十围;南边:东坑咸围;西边:水塘南河上咸围;北边:新河基。

3、发包(出租)的起止期限:10年,从2024年4月1日起至2034年3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签合同为准。)

4、报名底价:¥1900元/年/亩

5、报名底价递增方法:阶梯式报名方式,从第一个报名开始每次报名底价递增10元/年/亩。

6、承包款递增方式:无

7、承包款(租金)及其它费用收取方式:采用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在签订合同日起5日内,中标方须一次性缴清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以中标一年的承包款金额为准)和第一年承包款给发包方,逾期不交则没收竞投保证金。第二年开始,其余承包款需在新一年承包期前一次性缴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逾期每日(30日内)按承包款收取千分之三滞纳金,逾期超一个月,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并追收欠款。

8、竞投保证金:¥******.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报名、提交资料和缴纳竞投保证金(必须本人报名)竞投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束且办理退款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押金):以中标的一年承包款价格作为合同保证金金额标准,在签订合同日,中标方须一次性缴清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乙方已缴清全期的承包款后,甲方原额无息退回合同保证金给乙方。

10、资产使用范围:依法用于无污染水产养殖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国家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竞投。

2、竞投意向人(含配偶、子女、父母)不得拖欠本镇行政辖区内承包款、押金及其他合同款项,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3、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列入都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名单。已被列入信用评价不良名单的,2年内不得解除其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名单。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名单内人员不得参加竞投。

(1)一年内累计5次不签到入场的;

(2)一年内累计5次签到入场但是不报价或无效报价(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

(3)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4)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行为的;

(5)在成功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确认书的;

(6)在成功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推翻成交价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7)合同到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标的物的;

(8)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竞投意向人有规定的,竞投意向人应当符合其规定。

三、本次项目采用暗票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竞投保不予退回,重新发包招标。

、报名、提交资料和缴纳竞投保证金(必须本人报名),请各位竞投人在缴纳竞投保证金后,携带有关资料往都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投确认书等资料)

(1)报名、提交资料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恕不接受

(2)竞投人需将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台山市都斛镇财政所,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台山市都斛支行,账号:443*****040******,汇入:¥******.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竞投人持银行汇款回执凭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前往都斛镇“三资”办公室签名报名后方能生效。(注意:缴款人名称必须与报名者及参加竞投者名称一致,不得采用银行ATM机存入的方式。如果以转账或汇款的方式交竞投保证金的,报名者(参加竞投者)必须以自己名称开具的账户把保证金汇到台山市都斛镇财政所。未成功中标者竞投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束且办理退款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退回。

(3)有意竞投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到都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等);2.持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

(4)已通过报名的竞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理由缺席招投标会,迟到开标时间15分钟以及已到开标现场而拒不入场的,以上情况将一律取消竞投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联系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坑美第二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东淮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联队经济合作社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合同的基本情况,标的物的四至范围及面积等无异议后才报名竞投,竞得后不得再以资源(资产)的四至范围或面积等理由弃标,如弃标则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注意:对出让标的持有疑问的,应在汇入竞投保证金前提出招投标程序有疑问的,可向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咨询;对标的现状及概况有疑问的,可向招标方咨询。)本办公室不承担出让标的任何瑕疵责任,竞投人一旦汇入竞投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现状、权属、四至范围及面积等无异议,对公告内容及竞投须知内容清楚无异议,并愿意受其约束,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标的成交后,如实测面积与招标公告记载的面积有差异,成交总价、每年承包款均不作调整,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价格执行。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都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3)竞投资格确认书。

、特别说明:

1.如只有一人报名竞投,则唯一竞投人按报名价成交,如弃权则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如两人或两人以上竞投时,价高者得。

2.如两人或两人以上竞投时,无人竞投的,按弃权处理,没收竞投保证金;不得串标、围标,如有发现,立刻没收竞投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

3.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拆除一切固定设施(变压器、电线线路、电线杆、用电设施、窦门、窦闸、看护房、所需一切设施等固定设施)合同期满后所有设施不作价归都甲方。

4.承包期内,水利费按政府当年收费标准执行,由乙方承担。

5.承包期内,电力和税款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内,乙方要另交道路维修费(30元/年/亩)给村委会。

7.承包期内,承包方应采取生态健康、绿色环保的养殖方式,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才排放,严禁鱼塘养殖洗塘直排水。不得从事高污染行业及禁止经营高噪声行业,不得干扰村民正常生活。

8.承包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经营有污染的行业和违规搭建建筑物,如确需搭建临时用作农业之用的建设,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9.承包期间,乙方需依法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10.本次招标仅包含572.54亩地块,不包含水、电、房屋等一切设施。

11.本招标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有关承包具体细则以合同条款为准

九、合同的签订:交易成功后双方签署《成交确认书》,中标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村民无异议后,中标者需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中标者本人亲自到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签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不按期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中标者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都斛镇丰江村龙江第十二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158*****004

联系单位:都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

台山市都斛镇“三资”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标签: 水塘南围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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