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4号文)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工作,农业农村部给每个秸秆资源量较大的县安排资金500-800万元左右,实施秸秆还田沃土固碳和清洁离田工程,提高秸秆利用水平,打造产业典型模式,培育壮大一批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肥料化加工转化市场主体。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牵头负责项目实施。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为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及相关涉农公司,支持对象尽量集中,避免过于分散。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担主体如下: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承担主体。
二、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作业的承担主体。
符合条件者请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能力证明、自筹资金能力证明等相关资质,到农业农村局新能源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彭超 电话:195*****969
报名期限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3日。
2024年4月7日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农作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