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益事业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J24CC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益事业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草铺街道公益性事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
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磋商规模:786314.51 元。2.项目概况: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
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益事业项目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益事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益事业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
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
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
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之日间任
意 1 个月社保、税收的缴纳凭证;公司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其他要求:
(1)磋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5.1 于 2024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报名资料到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云南省安宁市宁湖春天 10-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1)
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盖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
证(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
的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报名的,此项可不提供)。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
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安宁市宁湖春天 10-1)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安宁市宁湖春天 10-1)
七、其他
1.竞争性磋商条件
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
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
益事业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单位参
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益事业项目相关
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采购范围: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公益事业项目相关
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磋商规模:786314.51 元。
2.4 项目地点:草铺街道邵九村委会大箐村小组。
2.5 工期:9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省市有关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
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
证。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
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之日间任
意 1 个月社保、税收的缴纳凭证;公司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其他要求:
(1)磋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于 2024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报名资料到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
省安宁市宁湖春天 10-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报名的,
此项可不提供)。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
为: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安宁市宁湖春天 10-1)。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杨永斌
电 话:1352901605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安宁市宁湖春天 10-1
联 系 人:李佩潼、张靖
电 话:0871-68695956、15394975579、180648425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杨永斌
电 话:135290160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安宁市宁湖春天 10-1
联 系 人: 李佩潼、张靖
电 话: 68695956、15394975579
电子邮件: 8574400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