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税务专项检查项目询价函

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税务专项检查项目询价函

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税务专项检查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4-04-07 15:05:32.0
合同期限:
报价截止时间:2024-04-09 15:00:00.0
预计授标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2*****911
发布时间:2024-04-07 15:05:32.0
公告:

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税务专项检查项目询价函

根据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需要,现对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税务专项检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希望贵单位对我方询价函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

项目名称: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税务专项检查项目

招标单位: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一、询价内容: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天津市华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税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核,揭示其中的纳税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并出具专项审计(咨询)报告,促进华博公司及所属单位依法纳税、合理纳税。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为含税价格,询价项目的管理费、税金、利润、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前乙方须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具体付款方式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人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投标单位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或保证履约的,有权否决该投标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项目团队需要具备注册会计师及税务师及律师资格,至少1人同时具备三种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4、投标人须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津水云采电子采购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1、项目报价单。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安排、时间安排、承诺完成期限,报告编制质量等内容)。

4、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错漏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投标文件电子版未在开标前上传至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

4、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5、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6、投标人仍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处罚期内的;

7、服务期限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9、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的之一的,均作废标处理。

八、报价期限:

2024年4月7日15时00分至2024年4月9日15时00分。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5时00分】。投标单位需将加盖公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津水云采平台。若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合格的报价文件,视为报价无效。

十、询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23增1-2号

联系人:岳子荐

联系电话:152*****911

发布日期:2024年4月7日

序号 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 物料名称 数量 单位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会计事务 + 服务-会计事务-审计 1 None 审计 None

标签: 税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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