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新阳镇高士村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新阳镇高士村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业主为新阳镇高士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新阳镇高士村水毁修复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新阳镇高士村。
3.招标范围和内容:(1)挖一般土方;(2)混凝土挡墙墙身;(3)排水沟、截水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约16.5万元(含税)下浮率12%,发包价约14.52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设计费4000元由中标方承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高士村水毁修复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尤溪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具备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新阳镇经管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55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函等,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随机摇球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6.本项目投标不得少于3家,若少于3家不予开标,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现金或银行送存单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阳镇高士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林先生:187*****512
招 标 联 系 人:于先生:159*****102
购买标书联系人:胡先生:136*****955

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日

标签: 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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