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田间监测设备
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田间监测设备
招标编号:SLCS0104G24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1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田间监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田间监测设备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1万亩,全部为旱田
2.3建设地点:阿城区新利街道先锋村、蜚克图街道光明村和亚沟街道吉祥村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购置3套田间监测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32.44万元
2.9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田间监测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人: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267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层1413号房
联 系人:鞠女士
联系电话:177*****608
电子邮件:Hljzh_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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