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所需韩华压缩机备件2项4件的独家采购公示
关于中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所需韩华压缩机备件2项4件的独家采购公示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拟采购塔河炼化分公司所需韩华压缩机备件2项4件,根据《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治理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监督规定》(石化股份国采购【2023】3号)要求,现将该项采购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塔河炼化公用工程作业部检修
物资名称:压缩机配件
物资编码及采购明细:见附件1采购清单
二、独家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采购计划,为确保现场装置安装匹配、机组安全平稳运行,需采购进口原厂主机配件,向主机制造厂国内子公司授权的代理商采购,代理授权书见附件2。生产商已承诺对采购物资的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生产商、签约商名称及地址
生产商:Hanwha Power Systems Co.,LTD
地址:1204,Changwon-daero,Seongsan-gu,Changwon-si,Geyongsangnam-do
签约商:无锡思得瑞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湖滨商业街15号蠡湖科技大厦1303~1305室
四、相关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1.采购决策单位: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技术与装备部
张凯 010-******** wzzk@sinopec.com
2.采购执行单位:中石化国际事业重庆有限公司
李倩茹 023-******** wzliqr@sinopec.com
3.一体化单位:无
4.用户单位: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黄顺彬 0997-******* huangsb.thsh@sinopec.com
五、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2.联系人:监督部(审计部)汤晓锋 wztangxf@sinopec.com
六、相关要求
1.公示内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下方“反馈意见”栏填写意见,或向公示联系人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栏空白且未收到其他反馈,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满后,公示发布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向公示联系人索取书面“公示结果确认书”。
标签: 压缩机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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