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明德学校校园文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
东安县明德学校校园文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
东安县明德学校校园文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东安县白牙市镇明德学校(采购人名称)的 东安县明德学校校园文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明德学校校园文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东财购计2024【02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ZXCG-*******
4、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0天(日历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保证金:*****.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东安县明德学校校园文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项目 | 详见技术参数 | 1 | ******.00 | ******.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 年4月8日至 2024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九嶷大道永州大桥河西桥头复兴小区8栋1单元101、102)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相关内容、个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报名。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开启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地址: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蒋月 谭琼 谭姗姗
2、电话: 180*****227(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东安县白牙市镇明德学校
(2)地 址: 东安县湖塘路55号
(3)联系人: 廖时军
(4)电 话: 17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九嶷大道永州大桥河西桥头复兴小区8栋1单元101、102。
(3)联系人: 蒋月 谭琼 谭姗姗
(4)电 话: 180*****227
(以上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c 中型c 小型c 微型c
c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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