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30吨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30吨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30吨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品目

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吴江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15: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13:3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1
预算金额 ¥4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倩雯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汾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826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倩雯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30吨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JSZC-******-DLZB-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8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DLZB-G2024-0007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30吨厨余垃圾清运服务

预算金额:4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8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汾湖高新区区域内厨余垃圾清运服务,服务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清单明细,服务期内若有新增小区和集中点点位,服务范围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均含在本项目合同价内。具体服务地点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

作业工种

人员数量

性别

年龄

工作要求

备注

项目经理(兼驾驶员)

1

男性

不超过45周岁

必须针对本项目专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两年以上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负责统筹本项目全部设备及服务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组员进行合理分工,全面控制本项目的执行效果。

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为非超龄人员且须持有B类及以上驾驶证,所有人员须常驻吴江区。

垃圾车驾驶员

3

男性

不超过55周岁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合计

4





注:

1、★以上人员数量为每日在岗最低配置要求,超龄人员为: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上,各投标人不得低于本次的最低人员配置要求,上述人员要求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配置到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人员配置要求的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标。

2、★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490元。

3、投标单位须为本项目所有一线服务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环卫补贴3490元。(环卫补贴不可竞争)

4、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的配置。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中标单位投入服务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服务人员,且增加人员费用包括在中标单位报价中,不另行调整。

(三)车辆配置及地磅对接数据模块要求:

车辆类型

数量

备注

餐厨厨余垃圾车

4辆

机动车

地磅对接数据模块

1项

称重数据传输苏州平台,与对接公司一次性安装到位,参考价约3.5万元。

注:

1、★以上车辆配置及地磅对接数据模块为最低配置要求,各投标人不得低于本次的最低要求,中标单位须承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配置到位所有车辆及地磅的数据对接,且车辆设备必须满足现场使用需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标。

2、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后确认并选择规定的车型投标,如中标后不能满足现场使用需求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期内如因实际清运工作需要需增加车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增加。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或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7 15:00 - 2024-04-12 17:3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中标服务费

3.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

4.本项目由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

5.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供应商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 址:松陵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二楼北侧

联系人:吴倩雯 联系电话:0512-********

6.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汾湖

联系人:沈政达

联系电话:18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联系人:吴倩雯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倩雯

电话:********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30吨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吴江区,苏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厨余垃圾 高新区 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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